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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自治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近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被自治区关工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团委联合授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近年来,东胜区检察院全方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打造远程法治宣教平台,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中心、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多种方式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手段,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受众体,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今后,我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开展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争取让更多的青少年都能看有所思、听有所悟、学有所获,在学习和实践中养成心中有法、遇事找法、办事靠法的良好习惯,永远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学法懂法守法,自觉抵制外界诱惑,守住法律底线,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和传承者。

来源:闫静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