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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五个一”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自治区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摆在突出位置,高起点谋划部署、高标准组织实施、高要求督促指导,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为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开设一个窗口

企业诉求直达快解

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在“蒙企通”平台专门开设企业“反映问题”窗口,受理企业诉求,企业通过平台可以随时将诉求“一键”直达政府,分配相关部门限时办结,并在平台予以精准解答,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蒙企通”平台企业“反映问题”窗口共接到反映问题201件,不在受理范围(不涉企问题、在法律诉讼程序内)67件,生成督办单134件,已办结116件,正在办理18件,累计为企业清欠账款、挽回经济损失4.2亿元。

强化一项职责

规范执法护企成长

组织开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采取重点问题整治、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10项措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面开展执法主体清理,加强对委托执法主体的备案审查和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以来,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审核累计达7725人,审核通过并换发电子执法证件7505件。组织全区6000余名行政执法(监督)业务骨干参加中央组织部、司法部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印发全区执法人员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联合各执法部门对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30学时的基础法律知识和不少于30学时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持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形成一种合力

涉企纠纷多元化解

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围绕涉企合法权益等重点工作,形成多元化解涉及企业矛盾纠纷工作合力。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扩大商会等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化解企业债务、企业用工、合同履行、土地征用等领域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全区设立涵盖金融、劳动、交通、消费、医疗、知识产权、工程建设、物业等多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其中设立民营企业调委会134个、商会人民调委会31个。加强与工信、商务等部门和各类企业协会、商会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涉及民营企业矛盾纠纷 3026件,涉及民营企业 6000余家,调解涉及农民工纠纷794件,劳动争议纠纷2320 件,合同纠纷 21963 件,生产经营纠纷 1614件。

畅通一条“网路”

利企惠民高效便捷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全面梳理细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针对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等10个高频事项深度整合律师、司法鉴定自建系统审批功能,建设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审批统一监管平台。按照《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和自治区部门垂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区第一批次完成自建业务系统与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件数据交换系统和用户体系对接,有效推动办事从“线下跑”到“网上办”转变,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一网通办”。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严格执行国家工程标准,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电子证照数据与自治区电子证照库对接同步,为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和互通互认奠定基础。完成与自治区“一证一接口”系统对接,实现审批事项申请材料与证照关联,在全区率先打造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功能,截至目前,律师、司法鉴定35项审批事项实现“免证办”。

送上一揽子服务

合法经营更有保障

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常态化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引导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建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机制,积极参与涉企重大决策、企业改制、破产重组等重点法律事务工作,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全区282家商会与363家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合作机制,今年以来,对5100余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4000余次,举办专题培训1514场,发放宣传册21000余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15214次,为乡镇企业直接挽回经济损失累计达到4745万余元。(厅办公室 供稿)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