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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特殊的督促监护令,温暖未成年被害人

近年来,性侵儿童案件时有曝光。这类犯罪性质极其恶劣,会给被害人以及其家庭带来难以弥合的伤痛,给社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性侵犯罪多为机会犯罪,而性侵儿童案件多发生在孩子的放假期间。通常,家长对孩子上学期间的监护比较用心,而放假期间,孩子们的生活比较自由,家长的警惕性也较为松散,因此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2023 年暑假期间,被告人大力 (化名) 趁被害人阿娜一个人在家之际到阿娜家中,对年仅 12 岁的她实施了猥亵。

案件发生后,我院未检检察官对该案进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夯实证据,提升指控犯罪的质效,并特别强调要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日前,被告人大力经本院依法提起公诉,现已被判处刑罚。

在办案过程中,未检检察官了解到,阿娜的父母忙于工作暑假期间孩子又无人关照,就经常将孩子独自一人留在家中,而且很少和孩子进行有效沟通。这一天下班回家后,母亲发现阿娜精神恍惚,追问后才得知事情的严重性,随即报了警。

发现以上情况后,未检检察官针对被害人的父母监护不力的情况,向其父母发出了督促监护令,督促其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在宣告送达过程中,检察官向被害人的父母详细讲解了制发《督促监护令》的法律依据、目的及监护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强调了监护人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履行监护职责的重要性。经过检察官的谈话沟通,被害人的父母明白了良好的监护对孩子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当场表示以后一定监护到位,不会再让孩子遭受伤害。

同时,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针对被害人被侵害后的恐惧心理,及时联系了乌审旗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老师帮助被害人消除心理阴影。

《督促监护令》不是一发了之,下一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好未检工作职能,对被害人的监护人跟踪监督,保障督促监护令落地有效,帮助被害人早日走出阴霾,去迎接无限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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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检察部  杨伊日桂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