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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说】婚外情丝一线牵 居心不良“敲”又“骗”

当今时代,诈骗手段花样百出,其中以恋爱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已婚男性或者女性被第三者以恋爱为手段所诈骗。

李某某(男)和张某某(女)于2019年5月份相识后,张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李某某发展成为情人关系,两人一直以情人身份保持亲密联系。李某某为了满足自己日常消费需要,2019年6月至2023年2月期间,李某某以单位需要购买皮卡车、分房交钱、财务补账、给领导送礼等各种理由向张某某索要钱款。后张某某表示已经没钱,李某某为获得更多钱款,多次辱骂、恐吓、威胁张某某,还声称要将二人的裸照发给张某某的丈夫,并给其家人拨打骚扰电话,逼迫张某某向其转账,共诈骗张某某120万元,所诈骗资金全部用于日常挥霍。

近年来,因感情纠纷而触犯法律的案件层出不穷,方式方法也是多种多样,此类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社会危害性。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洁身自好,坚守社会基本道德观念,保持警惕心理,切不可因一时的欲望成为他人眼中的猎物。同时,一旦遭到不法分子的诈骗,应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不做“沉默的羔羊”。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