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某某分局整治白天鹅(欢乐谷)广场噪声污染案、某某局整治白天鹅(欢乐谷)广场噪声污染案、某某局怠于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案、某某局整治煤矿违规建造储油罐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公开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7日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四、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蔓 联系电话:0477-8180062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25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