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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 守护平安】9人赌博被抓!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解放路派出所查获一起赌博案件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管控,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遏制赌博歪风邪气,净化辖区社会治安环境,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解放路派出所始终保持对赌博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打击各类赌博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9月21日19时许,民警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和社会面集中清查行动中发现聚众赌博线索。获得线索后,派出所民警本着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绝不姑息的原则,立即对这一线索进行跟踪核查。

民警经先期便衣侦查确定现场情况后,果断出击,成功端掉隐藏于东胜区某写字楼内的一处赌博窝点,当场将正在进行赌博的丁某某、王某某、张某某等8人以及参与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郑某某抓获,现场缴获扑克牌、电动麻将桌等赌具,查扣赌资四千余元。随后,民警依法将涉嫌赌博的丁某等8人以及涉嫌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郑某某口头传唤至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调查。

办案民警民警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连夜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攻坚审查,最终丁某某、王某某、张某某等8人如实供述了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的违法行为;郑某某对其赌博、为赌博提供场所和赌具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解放路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9人给予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赌博行为害人害己,请远离赌博,切勿参与赌博活动。如发现有关涉赌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