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走进鄂尔多斯系列之法治鄂尔多斯 天骄路派出所迅速破案获群众高度点评

本网讯(记者 范亚康 通讯员 石春梅)“你好,这面锦旗我要送给你们派出所长得又帅,办案又快的郝警官,请问他在吗?”

“在呢,但是他昨天值班,早上出警到现在还没回来。”

“好的,那我在这等他的。”

9月18日早晨,市民张女士拿着印有“长得又帅 办案又快”的锦旗在值班大厅等待着出警归来的郝警官,而这位要送锦旗的张女士的身份是案件被处罚人……

事情追溯到今年7月底,张女士与房东李某发生租房纠纷,李某对其租住的公寓停水停电后,张女士找该公寓物业公司协调解决问题后又与该公寓物业公司产生摩擦,在矛盾中张女士对该物业公司某工作人员的住处房门进行了损坏,并离开了现场……

物业公司人员报警后,民警郝镇军、武文泽对该案件进行了受理,案件办理过程中张女士情绪较为激动,她内心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一直不出面解决问题……

一面是财产损失受害者关心案件情况,一面是不愿出面解决问题的张女士,还有一面是张女士和房东李某的租房纠纷,如何才能在对案件进行依法处理的基础上将矛盾纠纷彻底进行化解成了民警郝镇军心头的难题,在所内的“每日一通案”会议上他将问题提出与所领导细致沟通。他多次联系张女士,站在张女士“矛盾纠纷当事人”的立场,从她的内心问题出发,帮助化解以张女士为中心的矛盾纠纷,在他耐心的“心理辅导+法律宣传+矛盾化解”模式下,张女士终于同意坦然面对。

历时一个多月,经过多方调查取证以及张女士本人陈述,按照法律法规对张女士故意损财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于处罚结果张女士也愿意承受,她表示:以后会放慢生活节奏,放低姿态,放正心态,以平和的心去面对生活中的琐琐碎碎。

基层平安,从心开始!天骄路派出所始终秉持“早期介入、全程关注、后期回访”的原则,对每一起矛盾纠纷、每一起案件办理都从矛盾纠纷当事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出发,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前置到心理干预中,同时加以普及法律法规,只有这样达到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