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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面国旗,从天安门来到内蒙古!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获悉,前不久,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将一面曾在天安门广场上升起的国旗赠予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

据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天安门升起的国旗在降旗仪式结束后被赋予编号、登记日期,折叠存放在旗盒,保存进旗库。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本次受赠的国旗编号是2023—0113号,是2023年4月23日天安门广场升起的国旗,意义重大。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也成为全国首家受赠天安门广场国旗的档案馆。

自治区档案馆相关负责人介绍,1947年4月2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乌兰浩特胜利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等重要文件。76年后,受赠这面在2023年4月23日升起的国旗,必将为自治区档案馆进一步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添新内容、注入新动能、发挥新作用。

“我们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关规定,将这面国旗永久珍藏,积极开展国旗知识宣传,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把对党和国家的热爱转化为接续奋斗的不竭动力,推动自治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档案力量。”自治区档案馆馆长李淳仁说。

内蒙古日报•草原全媒记者:李存霞

[责任编辑: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