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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非法买卖、储存罐装液化气被拘

9月21日,清水河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买卖液化气案,现场查获液化气罐52个。

近日,民警在巡查时发现,辖区居民王某某经常驾驶一台面包车运送液化气罐,数量较大且行迹可疑,民警随即对王某某展开秘密侦查。经过跟踪调查,民警查清了王某某非法存储、销售罐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事实,并掌握了其购买、销售液化气的渠道以及藏匿存储的窝点。9月19日,民警果断出击收网,在库房内当场将王某某抓获,并查获大型液化气罐18个、中型液化气罐27个、小型液化气罐7个。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为谋取私利,在无任何经营手续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非法储存液化气并对外销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9月21日,民警将非法买卖、存储罐装液化气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由于液化气的特殊性,国家对瓶装液化气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方面均有严格的要求,从事瓶装液化气的充装、运输、贩卖活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广大群众购买瓶装液化气时,一定要到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切勿因贪图便宜购买无证经营点的液化气,特别是不要购买、使用报废或超期未检的气瓶。草原全媒·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杨佳 通讯员 刘桂清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