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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风采展】“检察+公证”,构建轻罪治理新路径

为深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构建矛盾多元化解格局,有效破解和解难困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司法,积极推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在轻微刑事案件领域的适用。2023年9月19日上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与鄂尔多斯市佳信公证处在东胜区司法局参与下,正式签署《关于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这是我院在轻罪治理领域又一司法探索。

此次会议,双方就《合作协议》的合作宗旨、适用规则、双方义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合作协议》既明确了双方的合作流程,又对如何适用保证金提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协议的签署为“检察+公证”司法办案模式开拓了新的路径,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节约司法资源的有益探索。

下一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推进该制度在轻微刑事案件领域的适用,不断优化工作模式,充分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普法小知识: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指,在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因故暂时未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和解或取得被害方谅解,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且主动自愿履行赔偿义务,并在公证机构缴存足额的赔偿保障金,以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制度。(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