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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鄂尔多斯系列之政法先锋 蒋珲:从“橄榄绿”到“检察蓝”,又到“警服蓝”

蒋珲,男,汉族,1999年8月入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于2014年从部队转业到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原侦查监督科、原控告申诉科、第一检察部工作,现任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九年来,先后荣获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检察辅助人员、法警集训优秀学员、年度之星、特别贡献奖等多项荣誉。


在原侦查监督科工作期间,蒋珲同志刻苦学习检察业务,虚心请教他人如何办案,迅速转变角色,负责“两法衔接”工作时,看到系统内各行政执法单位录入的行政处罚案件案情不详细,通过电话、现场走访,向执法单位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单位明确联系人,及时具体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发现两个立案监督线索,第一时间调取案卷,经过讨论决定,要求该单位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两名嫌疑人得到刑事处罚。当时科室人员少,手头案件多,他经常加班到晚上十一二点,两年时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1件,审查立案监督案件41件,其中办理的一件诈骗案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的认可,并录制了普法电视节目。他坚信“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挤就会有”,工作之余,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班,成功考取了法律资格A证。

担任原控告申诉科科长期间,面对新的岗位,需要学习新的业务,他迎难而上,很快熟悉了刑事申诉、接待来访群众、司法救助等各种工作程序、要求,并手把手带新人,为部门工作的顺畅开展打下了人员基础。他坚持“急信访人所急,想信访人所想”,两年时间共接待信访人200余人次,信访答复满意率100%,收到锦旗21面。

在第一检察部工作期间,他兢兢业业、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不断进取,办案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62件、审查起诉案件117件、立案监督案件23件;其中参加办理了李某某等十四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米某某等二十一人黑社会性质案,从审查案卷、补充证据,到制作审查报告、讯问提纲,最后到出庭公诉,他与办案组其他成员披星戴月、紧密配合,所有的指控得到了法院的支持,黑恶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22年,他听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负责司法警察工作,到任后,立即熟悉工作,梳理工作头绪,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密组织体技能训练,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警队在全市检察机关法警集训中获得历史最好成绩。他带领警队围绕全院中心工作,坚持创品牌、出亮点,探索实行“一二三”工作新模式,即一个中心(坚持以保障检察办案为中心),两个基础(夯实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基础,夯实体能、技能基础),三个全融入(全面、全程、全部融入检察办案活动),努力做到履职能力提升、参与业务全覆盖,真正实现与检察主责主业的深度融合,受到业务办案部门的一致认可,从以前的不熟悉、片面了解法警工作到主动申请派警,实现了法警工作与业务办案的双赢多赢共赢。

今年,院党组决定重新打造办案区,办案区是司法警察的管理区域,作为警队负责人,他与施工方认真研究办案区的设置标准,要求施工方安全、规范、高标准建设,并积极向支队领导请教建设中的问题,邀请他们现场指导,8月份,总队领导带领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集训班学员到我院观摩,对办案区的建设给予了高度的认可。

文/记者 范亚康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