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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做实行政检察

今年以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通过构建多元监督、强化联动机制、聚焦争议化解,持续推动行政检察工作做深做实。  

一、出“实招”,提升监督质效

坚持程序公正导向,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判环节违法行为的监督,办理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件。坚持规范执行导向,进一步加大对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力度,落实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理念,既重视法院执行环节违法情形,又重视发现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规范、违法或者制度漏洞等问题。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4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件。坚持依法行政导向,加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中,针对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

二、献“实策”,形成监督合力

推动乌审旗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与检察机关联合制定印发《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以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府院联动工作落到实处,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跨部门衔接协作平台建设,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线索移送机制,形成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合力。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会签《乌审旗行政检察与市场监管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并肩作战、互联互通、合力攻坚的工作新模式。

三、办“实事”,促进争议化解

坚持将“枫桥”经验融入工作实际,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贯彻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努力办精“小案”。立足一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采取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等多元化解手段,成功化解七年之久的行政纠纷,将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