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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完成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王树天)8月26日15时,2023年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现场会在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六楼会议室举行。

2023年参加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的学生共计53053人,共计分班1129个,参加分班的班主任共计1129人。其中小学起始年级学生30708人,小学分班669个,小学班主任669 人;初中起始年级学生22345人,初中分班460个,初中班主任460人。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对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同时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择班热”“择师热”等问题,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意见》(呼教发〔2019〕55号),明确2023年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实施“阳光分班”。各旗县区教育局以学校为单位把新生录入分班软件参加“阳光分班”;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录取的学生人数,确定开办教学班的班数和班额及班主任人选,再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将班主任名单上传至“阳光分班”软件平台;“阳光分班”现场对全体新生进行随机编班,同时对每个班级对应的班主任进行随机分配。

8月26日20时以后,小学一年级家长可以登录“爱青城”APP、初中一年级家长可以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分班结果。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