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破小案,护民生”,富兴路派出所不断筑牢辖区治理“平安墙”---富兴路派出所破获辖区“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

为了扎实做好维护辖区治安稳定的各项工作,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富兴路派出所以创建“枫桥式派出所”为契机,持续推进辖区系列民生案件的侦办工作,全力守护辖区群众的平安。

近日,富兴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东胜区某小区居民称自己的电动车电瓶被盗。接到报案后,富兴路派出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要求集中全所力量,尽快为受损群众挽回损失。指令综合指挥室、案件办理队、社区警务队通力协作,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要求案件办理队迅速对盗窃电动车电瓶案件进行串并分析,社区警务队充分发挥派出所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进行深入摸排,综合指挥室利用信息化手段,全力向案件办理队提供信息支撑。

为了尽快破案,富兴路派出所案件中队民警迅速梳理警情,实地进行走访调查,调取监控录像,逐个进行排查分析。通过工作,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作案手法相似,民警初步判断该盗窃案件极有可能为同一伙人所为。后民警继续调取案发时监控录像,逐一排查可疑人员及车辆,从细节入手发现蛛丝马迹,通过对监控录像进行研判、分析,最终,细心的民警发现其中一名嫌疑人盗窃时所骑电动车为个人电动车,经民警分析研判后,迅速将其抓获,经突击审讯,起初嫌疑人拒不交代盗窃事实,后在民警强大的证据面前,嫌疑人心理彻底崩溃,承认了自己伙同其他四人盗窃电动车电瓶的违法犯罪事实。

经审查,康某某对自己伙同刘某某、苏某某、李某一、李某二五人使用钳子、螺丝刀等工具,多次在东胜区各小区等地多次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共计实施了盗窃“23辆电动车的电瓶”的违法犯罪行为。得手后,将电瓶以低价卖给废品收购站,将所得钱财全部挥霍。后民警通过线索将涉嫌收赃的胡某、葛某某抓获,两人对自己涉嫌收赃的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经过将近半个月的缜密侦查、艰苦奋战,富兴路派出所案件队成功侦破了辖区系列盗窃电动自行车电瓶被盗案,抓获盗窃违法行为人5人,收赃违法行为人2人,破获案件18起。因五人均未年满16周岁,富兴路派出所已依法对涉嫌盗窃和收赃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因富兴路派出所辖区地处城郊结合部,辖区居住人员多为流动人口,以打工为生,出行交通工具基本以电动车为主,电动车电瓶就是他们“生计”的来源。电瓶丢失意味着对一家人的生计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富兴路派出所立足辖区实际,在对嫌疑人依法进行处理后,积极组织嫌疑人家属全力为被害人损失进行退赔,累计为18起案件的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壹万余元,部分被害人在民警与其联系时才知道自己的电动车电瓶被盗,感动之情溢于言表,民警们获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富兴路派出所将继续在推动创建 “枫桥式派出所”的活动中,紧盯主责主业,心系辖区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在每一起破案打击中,每一次巡逻防控中,每一件纠纷调解中,每一次为民服务中,以实际行动响应“群众事无小事”。(供稿人:王飞)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