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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司法局“五用五促”扎实推动农牧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

包头市昆区司法局坚持“五用五促”,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牧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有力维护了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服务模式上“用智”

完善机制,统筹协调促合力

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提升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劳动保障执法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依法维权、帮助填写提交法律援助申请等,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一站式服务”。强化部门联动,与人社、法院、工会、信访等部门等建立“多方联动”机制,聚力维权,注重多元化解,增强法律维权合力,进一步畅通农牧民工维权渠道。

在优化服务上“用功”

提质增效,融合发展促便民

以便民为本,提升实体、网络平台服务能力,构建全时空、全业务、全覆盖的农牧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拓宽实体平台,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在街镇办事处司法所、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方便农牧民工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推行网络平台,依托政务服务网与“法律援助服务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请法律援助功能,做到“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组成法律援助的外周“神经”网络。

在主题活动上“用力”

畅通渠道,突出重点促落实

着力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牧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组建服务团队,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执业三年以上等要求,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并通过实行农牧民工维权案件“点援制”,让农牧民工选择自己可心的律师办理案件。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便民服务窗口,专人优先接待农民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免予经济状况审查。依托企业“法治体检”,重点在农牧民工人员聚居地、企业工地等场所,集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法律宣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农牧民工依法维权意识。

在维权服务上“用情”

便捷高效,创新方式促化解

对于农牧民工维权案件,坚持问题导向、便捷高效的原则,积极抓好解决落实,切实依法保障好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农牧民工维权案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一站式受理。实行一案一督办,建立讨薪案件工作台账,对转办案件、办理难度大的案件等实行“一案一督办”,实行科室长直接负责。实行援调结合,本着调解优先,先调后援的原则,运用诉讼、调解、行政等综合手段,争取以最少的投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最大限度维护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实行全流程监管,通过跟踪调度、庭审旁听,加强事中监管;通过回访受援人、案卷审查,加强事后监管;通过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全流程监管。实行以案定补,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评定级别,根据案件办理质量,实行差异化补贴标准,对合格以上等次的讨薪案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激励承办人员“多办案、办好案”。

在扩大宣传上“用心”

注重成效,营造氛围促和谐

有计划、有重点的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在全区相继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牧民工”“尊法守法·携手筑梦”等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等,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组织动员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建筑工地、社区、劳务市场,广泛动员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律援助维权宣传,力求宣传工作多样化、经常化、系列化,做好与农牧民工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引导农牧民工依法表达诉求。注重增强宣传感染力,通过报刊、网站等,加大典型案例和先进典型宣传。

2023年上半年,昆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惠及农牧民工案件91件,助力讨薪金额达400万元。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