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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11次学习会

8月16日下午,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11次集体(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围绕办好两件大事而制定的六个条例,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婵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自觉肩负起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要扎实推进学习宣传工作,以理论学习凝聚思想共识,以全面宣传营造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并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效,落实在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草原、森林、农田的违法行为,持续扩大“东胜检察 益路前行”品牌影响力,提升办案质效,为坚持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助力平安东胜、法治东胜建设。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民族地区安全稳定提供更有力的检察保障。要全力优化政法服务供给,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利企措施,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提高知识产权检察履职能力和水平,以检察履职更强担当助推安全生产,为企业创造更加安稳的发展环境。

来源:裴星宇、祁敏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