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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上门讨债不成反被送进拘留所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张巧珍 通讯员 刘丽丹)8月15日,兴安盟突泉县公安局永安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因讨债引起的行政案件:一男子上门讨债不成欲动手伤人,被警方拘留3天。

8月14日晚上,永安派出所民警接到居民冯某报警,称在辖区赵某家中被人殴打。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询问并查看双方身体并无大碍,便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开展询问。经调查,赵某与冯某有多年的经济纠纷。事发当天晚上,冯某再次到赵某家讨债。针对赵某一家多次不履行承诺的情况,冯某与赵某发生语言争执,并互相辱骂。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赵某一家殴打冯某并不属实,是冯某情绪激动之下先动手。

8月15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冯某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5日行政处罚,赵某与其妻子张某因侮辱他人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3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面对经济纠纷,当事人双方应保持理智,采取正当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如果通过辱骂他人、殴打他人、擅闯民宅等违法行为进行讨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