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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见成效 乌拉特前旗经侦大队为群众挽损48580元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聚焦使命任务,全力维护金融领域市场秩序,积极推进行动新出战果,7月28日成功抓获在逃嫌疑人1名,挽损退还受害人48580元。

2月23日,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徐某哲以西小召加油站某农资公司推销员名义,与吴某等5名农户口头约定化肥购销合同并收取货款115610元,履约时徐某哲只兑现了部分化肥,剩余价值48580元的化肥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供货,最后徐某哲失联下落不明。

接报后,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组织骨干民辅警开展工作。经查,嫌疑人徐某哲冒用某农资公司北圪堵分店推销员的身份以及假借西小召镇某农资合作销售化肥的名义,在西小召镇向吴某等5名农户销售化肥,收取全额货款后只供货部分化肥,还拖欠价值48580元的化肥未兑现。侦查员多方取证查明嫌疑人徐某哲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7月24日,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依法对徐某哲上网抓逃。7月28日,在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西长安街派出所协助下,将嫌疑人徐某哲抓获。

嫌疑人徐某哲归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动申请退还受害人吴某等5名农户的剩余化肥款48580元。目前,嫌疑人徐某哲依法被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进一步侦查中。

乌前旗警方提示:无论是口头约定还是书面协议,一旦形成依法成立的合同,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合同的规定,如果违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 潘俊)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