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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守民心 司法为民真解难

 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带领下,不断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党小组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情况的督促指导,促进党建与业务拧成“一股绳”。我支部“纾难解忧·司法为民”党建品牌立足于此,推出“党建+”融合模式,将党建红利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真正为人民排忧解难。

深化“党建+司法救助” 全方位、多元化救助因案遇困群众

我院积极转变救助理念,变司法救助工作“被动等案上门”为“主动挖掘线索”,实现救助线索定期排查。聚焦重点人群,密切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实行优先办理、快速办理,做到应救助尽救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主动加强与政法委、妇联、残联、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融合。改变以往单一的资金救助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延伸救助效果。我院与共青团、妇联、残联等9部门联合制定会签了《关于建立完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司法救助+多元救助”“一盘棋”格局。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形成“检察+企业”的联合救助模式,积极引导爱心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司法救助,破除司法救助资金瓶颈。我院与东胜区红十字会双方合作设立了“天骄情·东检蓝”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对司法救助财政拨付资金的不足进行有力补充。截止目前,已募集专项资金金55万元,利用该基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决定发放司法救助金9.8万元。

深化“党建+司法为民”  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推出控告申诉和民事检察一体化审查民事申诉案件模式,权利义务一次性告知、文书一次性送达,让当事人少跑腿;为律师提供异地阅卷、互联网阅卷服务,以“求极致”的精神持续降低“案-件”比,提高办案质效,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空转,减轻群众诉累;检察官主动深入残疾困难当事人家中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既维护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又针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给出了应对之策,体现了司法温情。为困难弱势群体开通党员法律服务专属通道:在控告申诉接待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实行首次申诉信访院领导包案、检察长接访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全面听证,对党员检察官办理的案件要求“能听尽听”;协力做好与包联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工作,由此实现党组织建设与产业建设“双绩双优”。

深化“党建+数字检察”  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全面落实最高检和自治区、市检察院关于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加快数字检察建设,由党组书记牵头成立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为核心的数字建模团队,充分发挥青年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传统检察监督办案理念向数字化监督理念转变。按照数字检察工作“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路径,坚持“从业务中来,到业务中去”的原则,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从小切口入手,抓准关键监督点,建立“在校学生异常卡码类案监督模型”和“刑事检察多维类案监督模型”等10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加强同法院、公安、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碰撞、比对分析,敦促注销异常卡5590张,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7条。向电信网络主管部门及联通、移动、电信等主要电信业务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并集中宣告送达。“在校学生异常卡码类案监督模型”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首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一等奖。

来源:武景慧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