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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獾误入村庄 五原县警民协力救助

公安机关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及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不断增多。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使得野生动物数量,种类有所增加。

7月25日,五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新公中镇乔五圪旦村热心居民报警称:在村内看到一只奇怪的动物,体型似狗、面部像猪,四肢粗短,头大颈粗,请求民警前来处置。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过仔细观察,确认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猪獾”。民警和村民们将其安全捕捉后装进笼子里,送往五原县塔尔湖镇科普养殖园进行观察静养,待小动物一切正常后具备放生条件时再放归自然。

猪獾,别称沙獾,山獾,是鼬科、猪獾属的哺乳动物。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其体型粗壮,吻鼻部裸露突出似猪拱嘴,四肢粗短,头大颈粗,耳小眼也小,尾短,整个身体呈现黑白两色混杂。因其肉质鲜美,獾子油又是治疗烧伤的好药,极易被人捕杀。这次救助展现了人民群众践行保护野生动物思想的良好形象。

今年以来,五原县人民群众和五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们联手救助过境候鸟20多只,猛禽4只,猪獾,大鸨等野生动物3只。今后将继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宣传,让越来越多的群众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行动,让落单、受伤、误入村庄的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救治,尽早回归大自然,形成警民合力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石永生 赵海燕)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