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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司法局打造暖城法治金字招牌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高点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聚焦打造暖城善治金字招牌。

坚持高位推动

法治政府建设

进程全面提速

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写入《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建立“两确定、一承诺”责任机制,与39个部门签订承诺书。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市旗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解》,科学制定示范创建“施工图”。建立健全“月通报”制度,将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亮点每月一展示、存在问题每月一通报,形成“一把手”主抓、“一盘棋”联动的浓厚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坚持制度保障

依法行政工作

水平显著提升

构建“1+X”立法工作机制,出台1部《立法条例》,制定立法评估、听证等21项工作制度,高质量颁布地方性法规16部、政府规章2部,立法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凸显。

强化决策程序制度约束,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市、旗、苏木乡镇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在全区率先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文书范本》,填补了无制式行政执法监督文书“空白”。

坚持便民利企

法治化营商

环境出新出彩

出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率先在全区推行“四办”全方位服务模式,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梳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69144项。稳步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13884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达到100%。出台《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极优”服务、“极准”监管、“极惠”扶持。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实行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容缺受理”制度。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各行政执法主体编制行政执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处罚清单,(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蔚然成风。

坚持多点发力

基层依法治理

格局基本形成

立足调解服务全覆盖目标,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1149 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45个,年均成功调解案件11000余件,探索推行“专兼职调解员+以案补贴+司法确认”调解员待遇保障制度,形成“三分吸附法”“千里草原安睦隆”等一批典型经验。以法治文化建设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建成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等法治阵地29个,组建“鄂尔多斯普法联盟”,高质量举办“普法园游会”“群众法治代言”“法治乌兰牧骑”“一把手”谈法治等独具特色普法活动。全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954个村(嘎查、社区)均配备律师法律顾问,常态化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