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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水-土-粮-能-生”关系 内蒙古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第12场(自治区水利厅专场)主题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加快推动全区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我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完成好“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2年,我区建成自治区本级节水型企业17家、节水标杆企业9家;全区再生水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6.96亿立方米,是2015年的2倍;全区用水总量为191.47亿立方米,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8.89%和12.9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4,均符合国家下达管控指标要求。

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我区加大水生态保护治理力度,推进河湖复苏。今年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实施,推动全区河湖管护从“有章可循”迈向“有法可依”。推深做实“河长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以高压态势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以371个地下水管理单元为基本“网格”,实施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采取压减灌溉面积、灌区节水改造、调整种植结构、置换水源等措施,加快全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我区从地域特点和水资源条件出发,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系统谋划全区水网总体格局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体系。以优化水资源总体配置格局为重点,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大调蓄工程、重大灌区工程、重大江河治理和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和保障、防洪减灾、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深度节水控水四大体系,协调“水-土-粮-能-生”关系,全面提升内蒙古水安全保障能力。(记者  韩雪茹)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