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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2场——自治区财政厅专场)

2023年5月2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2场--自治区财政厅专场)。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局长唐立峰作主题发布,自治区财政厅政法处、经济贸易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农牧处、资产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词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唐立峰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汇报自治区财政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首先,我代表自治区财政厅,向大家长期以来对自治区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中之重是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我们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自治区财政厅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把保障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着力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努力为完成好两件大事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全力推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

一是树牢大局意识。五大任务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内蒙古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的财源“增长极”、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的“主阵地”。财政厅始终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一方面,坚决扛起财政部门直接承担的重点任务,比如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努力争取中央转移支付等等;另一方面,全力支持配合其他部门落实好重点工作,持续加大对生态保护、科技兴蒙、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的支持力度,确保五大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财政厅党组把保障落实五大任务作为中心工作,坚持挂图作战、按图推进,实行台账式管理,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处室,坚持定期调度,全面推动落实。

三是全力“跑部进京”。财政厅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主动对接业务主管部门,全面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衔接,做好政策分析,找准工作重点,讲好内蒙古故事,全力以赴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今年以来,厅领导带队22次赴财政部汇报对接工作,全力争取各类资金补助。2023年,中央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我区转移支付预算2996亿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07亿元,增长11.4%。截至5月4日,财政部再次下达我区各项转移支付增量资金171亿元。同时,财政部提前下达我区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73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66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469亿元(含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务限额200亿元),有效保障了我区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跑部进京”工作成效初显。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努力为落实五大任务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是持续推进财源建设。推进财源建设,提升保障能力,是财政管理的永恒课题。财政厅坚持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财源建设基础,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产业、科技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大力支持“科技兴蒙”,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全力推动8大产业集群、16条重点产业链加快发展,不断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今年1-4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22.4亿元,同比增长17.2%,在去年高基数基础上实现较快增长,实现了“开门红”、开局稳;财政支出1845.8亿元,同比增长10.6%,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自治区财政统筹用好中央转移支付、本级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加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优化专项资金投向,切实增强政策针对性。今年自治区已发行的45亿元专项债券,全部用于支持五大任务重点项目建设。

三是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打好“铁算盘”,从制度上、源头上约束管控,真正把钱花到刀刃上、用在紧要处,用政府的“紧日子”换来老百姓的“好日子”。2023年,自治区本级年初预算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53亿元,集中财力安排五大任务相关支出456.4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3亿元,增长了12.4%。

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及早启动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早编细编预算,加快项目库建设,聚焦五大任务开展项目评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下大力解决预算执行中“钱等项目”的问题。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着力解决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加强财会监督,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巡视、审计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三、持之以恒转作风,全面推动财政工作提速提质提效

财政厅作为自治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始终跟党走、听党话、感党恩,用心呵护“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下一步,财政厅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大力转作风、提能力、强保障,充分发挥好财政部门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一是巩固提升作风建设成效。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七个摒弃”要求,按照“精简、规范、提速”要求,“学、查、改、促”四位一体,在全区财政系统广泛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着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动起来、跑起来、干起来,以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推动财政事业大发展。同时,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在全区财政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紧紧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五大任务、破解财政改革发展难题,健全调研工作机制,调动各级干部调研积极性,切实抓好调研成果转化落实,研究解决真问题。

二是加强与本级主管部门协同。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帮助本级预算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指导培训,按照“统筹安排、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负其责”的原则,打破部门、处室壁垒,强化专项资金全方位、实质性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不撒“胡椒面”,确保五大任务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上下协同。强化对下统筹,真诚地关心、帮助、理解基层,继续实施“四个一批”化债措施,切实帮助基层化解债务风险。加强财政政策宣传、解读和指导,做好提前下达转移支付,人大批准预算后及时下达各类转移支付,避免年底突击下达指标,给基层留足储备、遴选、实施项目的时间。进一步下沉财力,自治区将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本级财力,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以上就是财政厅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情况。下面,真诚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有关重点工作提问。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驻内蒙古记者站记者:据了解,目前我区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已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请问我区争取该项目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有何重大意义,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财政厅将有哪些重要举措?

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二级调研员乌兰托亚: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对自治区清洁取暖工作的关注。加快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推动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抓手。

内蒙古地处高寒地区,冬季采暖期长,采暖期原煤散烧污染严重,空气质量问题突出,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仍存在大量原煤散烧户,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压力较大。同时,我区煤炭、风、光资源丰富,电力供应保障充足,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2021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生态环境厅、住建厅、能源局组织指导盟市积极争取国家试点项目落地。正如您了解到的,目前我区已有4个城市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十四五”入选城市总数全国排名第一,且呼和浩特市在当年项目评审中得分排名全国第一。我区四城市共可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8亿元。为更好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实施,2022年开始,自治区设立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6亿元,助力试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实施。

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区清洁取暖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四市清洁取暖项目计划投资357.33亿元,其中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230.63亿元,是政府投入的近两倍,形成了以产业促社会事业发展的新模式。二是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四市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2.9%,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三是能源消耗切实降低。四城市将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集中供热管网延伸扩网改造、燃煤散烧治理等方面共279个清洁取暖项目,到2024年底实现中心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四是人民群众幸福感明显增强。清洁取暖项目实施使农村牧区居民告别了“烟熏火燎”的煤炉取暖方式,使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生活品质得到极大提升,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对接财政部,及时了解年度申报工作,会同自治区主管部门积极指导盟市提前谋划,因地制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储备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我区更多城市、旗县列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奋斗,一定能守护好北疆大地的碧水蓝天,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自治区财政如何落实五大任务中的“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重点任务?

自治区财政厅政法处处长邢文俊:非常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区有4200多公里的边境线、36万平方公里的边境管理区,是祖国的“北大门”和首都的“护城河”,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保障好边疆安全稳定是财政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自治区财政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提供充足的“粮草弹药”。主要从三个方面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强化政策支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加大基层转移支付力度,建立“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全面实现全区审判检察机关财物自治区级统管,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健全财政保障机制,有力促进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人民调解等经费保障制度,持续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护边员补助标准,充分调动群防性力量守边、护边的积极性。制定自治区本级救灾物资储备等管理办法,有效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二是坚持结果导向,提升保障能力。近年来,自治区财政聚焦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任务,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不断优化自治区本级支出结构,经费保障力度逐年稳步提升。2018年-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经费从154.8亿元增加到190.2亿元,年均增长5.3% ,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经费年均增长3.7%。特别是今年1-4月,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安排经费193.7亿元,较2022年全年增加3.5亿元。全力支持扫黑除恶、禁毒反恐、重大活动安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社会矛盾多元化解、边境边防建设、应急救援等重点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精准发力。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强化服务意识、有解思维,聚焦基层安全发展基础和重点,紧紧围绕“边境地区发展、旗县级政法机关装备配备、经费保障”等领域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成果转化,将解决难题、推动工作体现到财政政策制定、财政管理改革当中,在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资金绩效、化解风险隐患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更好的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以财政资金保障、财政管理创新,助推社会治理效能和治理水平提升,持续建强边防管控力量体系,支持应急管理体系改革,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谢谢!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自治区财政如何助力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为服务国家能源安全贡献内蒙古力量?

自治区财政厅资产管理处一级调研员李玉洁:谢谢您的提问。自治区财政锚定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战略目标,聚焦现代煤化工、风、光、氢、储、生物制药、稀土、有色金属等重点产业链,着力提升工业能源经济实力,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兑现好减税降费政策。近年来,自治区财政认真谋划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展。其中,重点产业链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资源综合利用相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此外,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进一步支持了小微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中延续和发展。

二是用足用好专项资金。2023年,自治区安排工业经济专项资金25亿元,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发展;安排科技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建设能源内蒙古实验室和创建国家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安排战略性找矿资金2.5亿元,推进新一轮战略找矿行动。落实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金融机构以不高于3.2%的利率向制造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再贷款。对上市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分阶段给予奖补,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对纳入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排名前五的企业一次性奖补300万元,用“真金白银”助力多式联运发展。

三是发挥资金乘数效应。充分发挥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作用,截至目前,成功运作13支参股基金,投资总额达到41.2亿元。其中:引导基金出资9.4亿元;带动社会资本31.8亿元,投资落地项目44个。投资领域涵盖大数据、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支持了自治区重点产业链、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四是集中打捆使用专项债券。自治区财政将各类专项资金与债券资金整合打捆支持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优先保障产业链项目建设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充分发挥资金最大化效益。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优化债券使用方向,今年第一批次45亿元专项债券,已安排蒙能集团两个新能源项目4.46亿元。下一步,对符合条件的能源项目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做深做细项目储备,合理加快使用进度,有效拉动项目投资,切实保障自治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五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绩效评价工作。围绕能源和战略资源支持政策,建立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滚动项目库制度和科学合理的评审机制,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减免税政策,将财政收入的“减”转化为市场主体利润的“加”,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统筹优化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和政府债券,集中财力办大事,对实施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的延链、补链、强链企业,以及在产业链上下游起到带动作用的链主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推动自治区全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关于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95万亩”,请问自治区财政在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有哪些重要举措?

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处处长赵大军: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全面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现实需要。近年来,自治区财政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加快支出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形成了“共谋一碗粮、共抓一块田”的工作合力,有力推进了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规范和加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明晰了部门职能职责,规范了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建立健全了评价奖励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2022年,财政厅积极配合农牧厅,形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典型设计》,制定我区高标准农田亩均建设标准为水浇地1800元、旱作1300元。通过完善制度机制,为“建好田,管好地”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为有效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出进度,防止资金挤占挪用,自治区财政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用资金账户,建立专款专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户管理、单独调拨、单独清算、闭环管理,确保施工单位工程款不拖不欠、农民工工资及时到位。在专款专用的管理制度保障下,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支付进度大幅提高,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三是做好资金保障。2023年安排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2.2亿元,支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95万亩。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相关要求,自治区以旗县为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制定财政补助标准,除中央资金外,其余资金缺口全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粮食安全根基得到有效夯实,为端稳中国“粮食饭碗”作出了财政贡献。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自治区农牧厅对各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支出进行摸底,根据不同地块类型、不同建设内容进一步细化财政补助标准,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落实筹资投劳,主动提高建设标准,增加种粮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以更大气魄扩大开放”,对我区加快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提出了更高要求,请问自治区财政在支持“桥头堡”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自治区财政厅经济贸易处处长童连娣:感谢您的提问。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决策部署,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坚决扛起财政部门服务对外开放战略的职责使命,全力支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政策,持续为“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投入资金,向北开放发展动力不断增强。在助力“桥头堡”建设过程中,我们主要抓了三件大事。

一是抓开放平台载体建设。积极筹措6亿元,大力支持满洲里、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水平建设;安排口岸经济发展专项2亿元,同比增加19.2%,已连续3年增加专项规模,进一步加大对综合枢纽口岸、重点专业口岸、综合保税区和乌兰察布向北开放“桥头堡”枢纽节点项目建设投入力度,推动“过路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型;新增安排4000万元,支持智慧口岸项目建设,着力提高口岸通关能力和便利度;对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向北开放”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积极推动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建设。

二是抓内外贸高质量发展。统筹4亿元,落实国家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实施提升口岸货运量奖补政策,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力争全区进出口规模、口岸货运量再上新台阶;筹措2.8亿元,继续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和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支持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电商化改造,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推动构建我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促进城乡消费提质扩容。支持盟市城区设立互贸进口商品展示店,鼓励外贸企业对内开拓市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三是抓招商引资重要展会。贯彻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招商引资奖补政策,支持招商引资三年行动落地见效;落实首店首发经济奖补政策,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和培育本土品牌;支持办好中蒙博览会、全球蒙商大会等对外重要展会,创造更多开放合作机遇。

今年是改革开放45周年,对外开放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中国开放的大门会越开越大!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大的责任担当,全力推动自治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助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

信息来源: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