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一男子靠铁棒、改锥等工具砸碎车窗玻璃进行盗窃,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向社会通报信息,目前,涉案男子刘某某已被刑事侦查大队大要案中队成功抓获。
“喂,是110 吗?我的车玻璃被砸了……”
“110吗?我放在车里面的现金和金戒指不见了!”
……
近几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陆续接到多起报案,受害人均称,停放在自家小区院内或路边的汽车车窗被破坏,车内财物被盗。
接到报案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集中分析了这几起报案,初步判断为系列案件。侦查初期,由于案发地点跨度大,多数被盗现场无监控,走访排查获取的信息也不多,案件侦破暂时陷入僵局。
办案民警经过多日连续奋战,在现场遗留的物证中取得重大突破,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经过周密部署,成功将其抓获。
来到审讯室,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其作案工具和作案时所穿衣物的藏匿地点。
经调查,自4月初开始,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多次在夜间用随身携带的铁棒、改锥等工具砸碎车窗进行盗窃,共作案11起,盗窃现金5000余元、茅台酒1瓶、中华烟1条。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车主,私家车不是储藏室、后备箱也不是保险柜,应尽量把车辆停放在监控设施比较完善的停车场所,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给大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王晓飞 张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