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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人民法院渡口法庭:倾心调解促和谐 化解争议解民忧

近日,磴口县人民法院渡口法庭通过与渡口镇南滩村村集体、渡口镇司法所及相关综治组织积极对接、通力协作,经过数次入户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累积六年之久、涉及耕地二十余亩的邻里纠纷。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在案结事了、化解矛盾的同时,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告刘某之子向被告敖某借款5万元,由刘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捺印并约定用20.7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后借款到期至今未向敖某清偿借款本息。刘某因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耕地是其唯一收入来源,在与敖某协商归还土地无果后,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敖某返还二十余亩土地并赔偿损失6万余元,敖某因债权尚未实现拒绝向刘某归还土地,并在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材料后,当即起诉刘某及其儿子,要求二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万元。承办法官认为,案件当事人矛盾积累年长,通过判决明确双方权责,很有可能耽误案涉土地的正常耕种,且易激化双方矛盾,社会效果不佳。

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强化诉源治理,承办法官通过磴口县法院层级联调联动机制和基层综治力量协同用力,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积极联络当地村委干部、司法所干部及退休村书记,经过多次实地走访、背靠背调解等方式,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即时履行,积累已久的矛盾得到化解,且维护了当事人之间和谐的邻里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加强基层诉源治理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基层人民法庭创建同“枫桥经验”融合的生动实践。渡口法庭将在主动融入共建共治的基础上,切实发挥人民法庭专业优势,提升纠纷调处协作效能,为诉源治理工作实体化运行提供更加专业、及时的支持,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刘勇 张婷婷)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