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以案释法】取保候审期间脱逃,逮捕!

近日,我院刑事审判庭适用远程提审的方式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白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30日23时40分,被告人白某某无驾驶证醉酒驾车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明巷丰多综合批发超市对面道路由西向东倒车时,撞至后侧被害人贺某暂停此处的哈弗轿车前侧,造成两车局部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白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6.61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东胜区大队认定,白某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3年3月16日,我院受理白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白某某不仅不按时到庭,还拒接电话,下落不明、失去联系。

2023年4月15日,我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决定书。

2023年4月15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对白某某执行逮捕。

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公诉机关变更量刑建议,将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二千元变更为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裁判结果

东胜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白某某主动归案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不构成自首,综合其他从重、从轻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释法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对犯罪情节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的强制措施,其出发点是为了保障未经法庭宣判有罪的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取保候审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持随传随到,按时参加庭审,切勿因一时任性而被法律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来源:屈玉珠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