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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检察长+警长”联动 共同保护 乌梁素海生态安全

为加强乌梁素海湿地水禽区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任务,5月10日至11日,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三长”(即:林长+检察长+警长)乌梁素海联合巡查,并召开了联席会议。市旗两级检察机关、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市林业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前旗农牧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环境监察大队及乌梁素海实业公司派员参加了此次联合行动。

联合巡查中,工作组一行先后深入新安镇羊房子村“私建泥坝”、苏独仑镇瓦窑滩村违规捕鱼、额尔登布拉格苏木西洋场嘎查开垦草原三个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场,通过向镇、苏木干部了解实际情况,明确行为处理执法责任部门及处置办法。同时,检察机关进行了现场取证。

现场调查结束后,工作组一行在乌梁素海实业公司召开座谈会。会上,市保护局介绍了乌梁素海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各执法部门分析了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形成了以下共识:一是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树立“乌梁素海保护是最大的政治”“乌梁素海保护管理工作是政治性最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最强的政治工作”的思想理念,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克服畏难情绪、消除麻痹思想,提升执法效能,一以贯之保护好乌梁素海。二是各相关执法要按照执法权限和职责,加强横向、纵向沟通联系,压实责任,争取当地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坚决打击乌梁素海保护区境内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若发生案件不能按时移交或侦办、处置不力等问题,检察机关下达检察建议书,并全程督办案件办理工作。三是建立保护协作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各管理单位和各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防患于未然,杜绝类似“私建泥坝”事件发生。四是将“林长+检察长+警长”联合巡查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巡查行动,形成高压和震慑态势。五是各管理单位和各执法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乌梁素海境内各级政府、单位和农牧民群众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综合执法工作营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此次联合行动,对乌梁素海“私建泥坝”事件整治达成共识,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全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厘清各执法部门执法权限和责任,举一反三、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为今后乌梁素海保护区综合执法及自然保护区、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张亚杰

供稿单位: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