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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公安局侦破的非法 持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5月10日,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布某某、张某某等8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为乌拉特中旗首例开庭审理的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单位代表以及我院聘任的行政机关检察官助理旁听庭审。全市两级检察人员旁听此次庭审。

一、公安机关案件侦破:

2021年12月11日10时许,乌拉特中旗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在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图古日格嘎查其热更尚德乌素组龙脉山南面1公里处,发现疑似野生动物黄羊的内脏。根据线索举报,经乌拉特中旗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历时5个多月这起非法持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成功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收缴枪支4支、子弹31发,现场查获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黄羊死体4只、黄羊角63只、肉块105.6公斤。犯罪嫌疑人布某等人从2019年开始,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境内的蒙古野驴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持枪非法猎杀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黄羊50余只供其食用。该案涉案人员数量多,作案时间跨度长,调查取证工作量大,案发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区域敏感,猎杀的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数量大,情节特别严重,危害巨大。该案被公安部、公安厅列为“昆仑2022”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该案成功告破从根本上摧毁了整个持枪猎杀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网络,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

2022年4月21日,乌拉特中旗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理

2019年10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布某某、张某某等8人以非法适用枪支的方式,在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龙脉山和乌拉特后旗巴音前达门等地非法猎捕野生黄羊53只。经鉴定被猎杀的黄羊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布某某、张某某等8人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但涉嫌刑事犯罪,还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布某某、张某某等8人在132.5万元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详细阐明了布某某、张某某等8人的违法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并围绕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做了法庭教育,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后,旁听的代表、委员和检察人员认为此次庭审活动庭前准备充分、庭审程序规范、庭审节奏合理,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同时,对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化、透明化的做法表示肯定。

野生动物本身就是重要的生态环境资源,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保持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将主动加强对野生动物的公益诉讼保护力度,并通过法庭教育与总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作者:徐存军

供稿单位: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