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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车站内自动体外除颤仪 男子被判7个月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周 蕾)4月18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发布一起盗窃智慧红十字一体机内救命仪器案,被告人杨某以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记者采访办案法官了解到,2022年2月12日13时许,被告人杨某在包头站一楼候车室服务台西侧,将放于墙边的智慧红十字一体机箱内的AED自动体外除颤仪(是一种便携式的医疗设备,用于抢救心脏骤停患者。当有患者心跳骤停时,在最佳抢救时间的“黄金4分钟”内,利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对患者进行除颤和心肺复苏,能最有效防止猝死。)盗窃,并用纸箱隐藏该设备,带出包头站。杨某在站前广场找到顺丰快递工作站,将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寄回了老家河南南阳。

经包头市昆都仑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AED自动体外除颤仪价值人民币16410元。2022年2月17日,被告人杨某被抓获归案,被盗赃物被追回,已发还被盗单位。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于2023年1月9日立案,承办法官赵平接到案卷后仔细查看案件材料并向被告人杨某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告知杨某盗窃公共场所用于急救的设备,危害极大。被告人杨某表示已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认罪认罚。

[责任编辑:段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