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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 有力有序启动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自治区司法厅认真谋划,周密组织,积极行动,扎实推动主题教育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开展,高质高效完成。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突出政治标准

高站位组织推动

自治区司法厅成立了以厅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党委成员、副厅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选派相关部门中坚力量,负责综合协调、会务保障、文字材料、舆论宣传组、综合业务等工作。同时,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监狱单位和直属戒毒所均成立了本单位领导小组,为主题教育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及时研究谋划

高标准部署安排

4月13日上午,司法厅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举措,从实从细抓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任务落地。4月14日上午,司法厅召开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主题教育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主题教育重点工作任务,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约7300人参加会议,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第五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同时,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28个监狱和直属戒毒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司法厅机关及直属各单位379个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具体工作举措,迅速在本系统内形成上下联动、同步推开主题教育的整体氛围。

紧扣“六个结合”

高质量推进落实

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工作方案,司法厅牢牢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根本任务、具体目标及各项举措,将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相结合;同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相结合;同全面依法治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同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和服务型机关创建等实际工作相结合;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补齐基层队伍短板等突出问题相结合;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千名干警下基层”等活动相结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司法厅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提供)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