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接受市院对驻所检察工作的巡回检察

巡回检察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到我旗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同时,对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的驻看守所检察工作一并巡回监督。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是为了加强检察机关对看守所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环境的日常监督,通过发现问题,规范监管场所执法办案,并形成长效机制,共同把监管场所工作做实做细,提高监督效率,着力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推动监管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发展,实现双赢共赢的效果。

该院驻所检察工作随着乌拉特后旗看守所的新建正式启用运行,今年进一步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加大对监管活动监督。

该院对乌后旗看守所监管场所的加强日常监督,每日通过视频回放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对看守所监区、监室、看守所食堂进行监督检查。今年,针对发现的混押混管、未及时交付执行的违法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全部被采纳并予以整改。

二是加大对监管场所环境的监督检查。

该院驻所人员日常深入被监管人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了解监管改造情况和被监管人员动态情况。今年,在春节及全国“两会”前,该院开展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2次,加大看守所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三是强化人权保障,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该院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权益保障和人文关怀,建立举报投诉和纠正机制,及时解决在押服刑人员合理诉求。定期进行羁押期限清理,有效避免超期羁押情况的发生。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对被监管人员的法制传宣教育工作,与在押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疏导式的谈话。今年,该院驻所人员与在押人员谈心谈话20余次,及时发现问题并与看守所沟通协调,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落实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依法履行对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的法律监督职能。

今年,该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的2件重大案件的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对此次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该院本着实事求是、不遮掩问题、不规避检查监督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态度,主动接受市院巡回检察工作组对该院驻所检察工作的监督。并且坚持边查边改,不断提升驻看守所检察工作质效,有力规范刑罚执行执法行为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宝音德力格尔)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