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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条例》6月1日起实施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 惠)4月1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呼和浩特市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6月1日起实施,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大黑河郊野公园的生态环境。

据介绍,过去,大黑河周边存在乱搭乱建、乱排乱放等诸多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时有发生。《条例》的出台,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呼和浩特市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促进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营造宜居宜业宜学宜养宜游的高品质城市。

《条例》明确,大黑河郊野公园边界范围东至大黑河与四环路交叉处,西至省道103线,南至南四环,北至南三环,具体四至范围由大黑河郊野公园总体规划确定。

《条例》以列举方式,规定了禁止破坏生态的建设活动和不文明的游览行为。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区域内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生态保护建设活动外,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或者实施其他各类房地产等商业开发行为;禁止建设各类工业项目;禁止挖沙、取土、围栏;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及场所;禁止设置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处置设施等六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建设活动。在大黑河郊野公园游览区域内,禁止移动、损毁保护标志和保护设施;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明火祭奠;禁止砍伐、损坏树木,占用、破坏绿地植被;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以及其他破坏环境的行为。

此外,《条例》还厘清了政府职责和部门分工,要求科学编制大黑河郊野公园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实施文旅和休闲景观建设项目,把大黑河郊野公园建设成为“市区的后花园、市民的好去处、农村的新典范”。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