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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杨佳 通讯员 金燕翔)为了加大对辖区古树名木的司法保护力度,4月7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开展监督活动。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区分局局长于长红刚刚收到该院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书,就投入到辅助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中,与检察人员共同为古树名木“把脉会诊”,这也是该院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首次履职。

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绿色文物,活的化石,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无价瑰宝,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价值和极高的经济价值。古树名木也孕育了自然绝美的生态奇观,见证了历史的沧桑变迁,是挥之不去的美丽乡愁,更是不可复制的人文和历史资源。

回民区范围内共有15棵古树,其中一级古树共1棵(500年以上)、二级古树共4棵(300—499年)、三级古树共10棵(100—299年)。此外,回民区还有一个古树群,位于东乌素图村老园子,主要树种为杏树,共计62株,平均树龄212年。

检察人员先后来到回民区坝口子村、东乌素图村、西乌素图召等地查看古树名木管理保护情况。“ 目前古树均实行‘一树一案’管理方式,大部分古树均已采取复壮措施。像坝口子村的古树养护不到位问题,需要及时以专业方式处理,比如清理树洞、喷洒杀虫剂等。”作为林业专业人员,于长红每到一处都会就古树名木目前保护现状给出专业的讲解和意见,为检察人员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针对此次调查摸排的线索,该院将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就古树名木保护互通线索、协同调查取证,依法严惩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多措并举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

[责任编辑:石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