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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一主播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处罚

4月5日,乌审旗公安局依法对一名网络主播利用网络直播平台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乌审旗公安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那某某在网络平台直播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经调查,那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直播时,存在污言秽语、自残、捏造不实言论等行为,直播内容被制作成短视频大量传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不良影响,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乌审旗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决定给予那某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当前,正值全国整治网络直播乱象之时,警方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直播须积极传播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乌审旗公安局 刘芹 韩晓娜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