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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东胜区法院开展“猎赖”行动,为当事人兑现司法“白条”

长期以来,司法判决“执行难”,一直饱受各界批评,严重削弱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打通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瓶颈,既是无数诉讼中胜诉当事人的愿望,也是司法机关努力奋斗的目标地。据媒体报道,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在2023年“东法执行年”中,开展了春季“猎赖”专项行动,共出警555人次,办理263个案件,拘留147人,拘传253人,履行到位金额共计1.28亿元。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东胜区法院开展的春季“猎赖”专项行动,不仅力度大,而且成效显著。

所谓“执行难”,通俗地说,就是在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被执行人却不愿履行判决,抗拒、逃避判决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胜诉的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依法启动执行程序,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物予以强制执行。当然,案件“执行难”有多方面因素,除了被申请执行人一副“虱多不㾕,债多不还”的无赖德性外,有的案件执行难真正的阻力可能来自司法腐败。案件从判决开始,由于办案人员司法不公,枉法裁判,导致败诉方不服判决,争议不断,诉讼不止。另外,有的案件判决因为跨地区执行,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而难以执行。当然,这里面也不排除因为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被申请执行人无力履行判决义务。在这些“老赖”里面,有的是自然人,有的则是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全面依法治国的信心,2019年7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曾下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对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作出重大部署。同年,最高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为确保《纲要》的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在借助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系统监测和督办的同时,还建立了“一案双查”等一系列执行工作督查机制。防止出现利用案件执行搞腐败,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吃拿卡要等问题。这样的案例网络上并非个别,因执行问题被查处的法院领导干部也不少。

根据最高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的部署,规划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年已经是“纲要”规划的最后一年。从现实情况看,在过去的三年中,虽然解决了一些“执行难”的存量案件,但总体上“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有的地方甚至还很严重。官司胜诉,权益却没有得到实现,导致有的上访不断,有的甚至还因怨生恨,酿成报复法官的刑事案件。也有的申请执行人,因案件执行难,造成经济损失后,使企业瘫痪,家庭陷入贫困。

长期以来,执行难一直是阻碍司法判决实现公平正义的一个顽瘴痼疾,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这次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借助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的东风,开展春季“东法猎赖”专项行动。事实证明,只要公正司法,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执行难”这块坚冰也是可以破解的。在法院这次执结的案件中,有的已经是拖延20年的陈年旧案,也得到了解决。“执行难”的难点,可能就难在“老赖”的人难找、财产难找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在这次行动中,能取得到位资金1.28亿元的好成绩,除了对“老赖”进行耐心细致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外,还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破解执行中的难题。

近十年来,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步伐的加快,人们的法治意识也越来越强,我们不仅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司法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破解“执行难”问题时,也要对那些“老赖”依法重拳出击。在这次行动中,东胜区人民法院共出警555人次,拘留147人,拘传253人,充分发挥了法律的震慑作用。

这里还有一个好消息值得我们期待,为了切实保障每一起司法判决都能得到履行,破解“执行难”的瓶颈,2022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已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离颁布实施的日子已经不远了。随着这部法律的出台,“老赖”的生存空间将会受到极大的挤压,司法“白条”现象也必将终结。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