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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公安局四项举措筑牢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网”

当前正值春季候鸟大规模集群北迁季节,为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及候鸟顺利迁徒,磴口县公安局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推进打击涉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为野生动物生存繁衍构成一个安全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春季迁徙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顺利开展,磴口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打击与保护相结合,积极动员相关成员单位切实提高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深入推进“昆仑2023”专项行动和“春季保护候鸟行动”,认真落实国家对内蒙古自治区赋予的“五项任务”,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牵头抓总的作用,调动沿河、沿山及重点湖泊分布区的派出所,加强对黄河流域湿地、候鸟迁徙停留水域和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积极为春季迁徙候鸟等野生动物营造安全的环境。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县公安局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深入村社,通过走村入户发放宣传材料、刷写宣传固定宣传标语、设立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展板等形式,结合“科技三下乡”、“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学雷锋活动”等多种场合,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禁止使用非法猎捕工具捕杀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共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刷写维护固定宣传标语16条,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基层派出所以“百万警进千万家”宣传活动为载体,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是强化巡查防控。行动以来,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采取白天重点区域巡逻与夜间设卡盘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境内黄河库区候鸟迁徒停歇地、奈伦湖、澄清湖、纳林湖、天鹅湖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彻底清除粘网、猎夹、电猫等非法猎捕工具,依法严惩损毁候鸟栖息地、干扰候鸟生息繁衍的行为,及时制止各种不文明观鸟、拍鸟行为,提升群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积极性。

四是加强联防联动。县公安局积极协调县林草局、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局、农牧业综合执法局、县摄影协会、县湿地保护管理局及县人民公园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等,多家联手加强协作,共享候鸟迁徙及野生动物信息,共同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同时,充分发动村社干部、林长、河湖长、护林员、护路员等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人员,发挥他们人员多、分布范围广、环境熟悉的优势,加强巡护共同构建保护野生动物“安全网”。

通讯员:马学献、马静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