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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公安一日连抓5名“拉车门”盗窃嫌疑人

“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主动作为、持续发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3月17日,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一日内成功抓获 5 名“拉车门”盗窃嫌疑人。

3月16日,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因自己疏忽大意未锁车门,导致车内的物品和现金被盗。

经查:3 月16 日凌晨4点左右,有 3 名嫌疑人在辖区某小区对停放在小区的车辆逐一拉动车门实施盗窃,经民警细致工作,确定 3 名盗窃嫌疑人,并与3 月 17 日在鄂尔多斯火车站和某小区内将 3 名嫌疑人抓获,3人如实供述了以“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

近日,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接到西山五期群众报警称其车内9800 元现金被盗,案发后巡逻民警通过数日调查取证工作,锁定2名嫌疑人通过随机对小区内停放的车辆进行“拉车门”盗窃, 3 月 17 日,民警在伊旗某酒店成功将2名嫌疑人抓获,2人如实供述了通过拉车门盗窃车内现金的犯罪事实。

目前,5名嫌疑人分别移交至派出所和刑事侦查大队,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