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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执法高效 申请人送锦旗致谢

3月23日,磴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吕某某专程来到法院,向磴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上一面写着“司法为民,执行高效”的锦旗。

吕某某申请执行金某某、巴彦淖尔市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首次执行中,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了150000元的劳务费,剩余部分于2022年9月25日达成和解协议,后因被执行人没有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按时履行相应的义务,申请人吕某某于2023年1月9日向磴口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案件恢复执行后,承办法官在线上线下查控均没有进展的情况下,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细致耐心地做工作,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向巴彦淖尔市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出了限制消费令,该公司在收到限制消费令后一周内即向吕某某偿还了下欠的所有款项,本案涉及农民工工资253162元,现已全部履行完毕。

一面锦旗承载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也寄托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期待。磴口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提高执行能力和水平,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王瑞萍 王巍)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