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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小召镇组织开展“绽放自我·妇女法与我们同行” 暨维权月普法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妇女维权意识,保障妇女权益,增强妇女法治观念,3月17日上午,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妇联、关工委利用“三八”维权月的有利契机,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普及活动。

此次活动以“绽放自我.妇女法与我们同行” 暨维权月送法下基层活动为主题。由旗妇联组织联合西山咀农场法律服务所主任胡律师及旗检察院王晓燕等工作人员对全镇80余名妇女进行面对面法律宣讲并提供咨询服务。 

活动初始,胡律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发展历程入手,让妇女同志们明白该法由来已久。接下来胡律师又从促进男女平等,在妇女的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妇女各项权益被侵害后的维权措施、消除针对女性的就业性别歧视、婚姻家庭权益等8个方面,运用相关视频和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向现场妇女群众解读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亮点,体现了新法对重要内容的细化,并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对妇女权益的保障,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同时向现场人员告知,当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找到公安、民政、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寻求救助。

旗检察院的王晓燕副主任针对202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等方面对未成人教育各方负有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讲解。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同时,结合典型案件讲解了如何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如何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促进未成年人生理、心理、智力等方面的健康成长。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缺一不可。检察院的同志还有针对性地讲解了符合司法救助的种种情形,希望广大妇女同志学会运用更多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会后,向妇女们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读本及宣传画350余份。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让更多妇女了解了如何通过法律渠道保护自己及身边人,为推动建设美丽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妇女同志们对家庭教育有了新的认识,家庭教育既是家事,更是国事。家庭、学校、社会等各相关部门对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负有神圣而艰巨的任务。(吕翔)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