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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产险内蒙古分公司315“以案说险”|保护个人信息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简介】

车主乔先生的爱车发生碰撞事故,于是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将事故车辆交给某修理厂维修,且代办理赔。数月后车辆保险进入续保期,在投保时发现有本人不知情的出险赔偿记录。经了解,事故车辆在维修过程中造成新的部位损伤,修理厂在未经车主知晓的情况下进行了二次报案。

【案例分析】

保险消费者在车辆发生损坏后,由于防范意识不强,为了方便,将被保险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等相关理赔资料交由修理厂代为办理理赔,给修理厂留下了可乘之机。本案中,修理厂利用身份便利和消费者的信任,重复提交理赔,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风险提示】

1、消费者应当时刻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不要轻易将证件原件交与他人,提供复印件时,注明使用范围、有效期等信息。

2、如理赔记录存在异常,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核实。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利用保险消费者信息骗取保险金,应协同保险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权益。

3、车辆理结结案后,及时查询理赔记录,核对出险次数及赔数金额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