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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人寿包头中支提示您:退保要谨慎

当今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也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商业保险,以此获得更多的收益和保障。但是很多人在买了保险之后,遇到资金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办理退保,认为退保就应该退回所交保费,不知道什么是现金价值。

客户薛先生于2020年3月为自己及妻子、女儿投保了我公司常青树系列重疾险保单3份,年交保费合计16000多元,已缴纳3期保费,合计48000多元。

2023年3月1日,薛先生携带保单到公司,表示自己没有缴费能力,想要办理保单退保,经查询,3份保单退保现金价值仅为8000多元,薛先生愤怒的说道,知道退保有损失,可也没想到损失这么大呀,这啥也没干凭啥就损失了4万多元?工作人员耐心解释现金价值后,薛先生无奈离开。

现金价值是保险术语,指人寿保险单的退保金额。只有长期险才有现金价值,比如重疾险、寿险、年金险等;短期险,比如交一年保一年的医疗险、意外险等,没有现金价值。

在保险期限较长的人寿保险中,由于采用趸交保费或均衡纯保费制度,保单项下积累有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被保险人要求退保时,保险人从责任准备金中扣除一定的退保手续费,余额即作为退保金 (亦称“解约金”) 退还给被保险人或投保人。

简单来说,保单的现金价值 = 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购买保险后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一旦过了犹豫期,保险公司只能按照合同约定退还现金价值,消费者会受到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由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在保险合同中有现金价值页面,展示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不断变化的,不同时间金额也不相同。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