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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时的抄录风险提示,你知道多少?

你是否遇到过,在投保分红类产品时,需要在投保提示书上抄录风险提示的情况,那么,这些提示由谁来写?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你知道吗?下面,就针对风险提示语句所提示的“风险”为大家进行讲解。

投保过程中,出于多种原因导致由代理人代抄录风险提示语句,再由投保人进行确认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作为保险消费者,风险提示语句究竟为投保人提示了什么风险?我们必须要清楚。

根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的,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应当包含投保人确认栏,并由投保人抄录下列语句后签名:“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投保人抄录的主要目的是向保险投保人进行风险提示,使投保人可以正确认识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和可能面临的风险。直白的说,就是提醒投保人买保险时不要轻信他人,更不能不清不楚,需要仔细阅读相关的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等内容,理解保险产品的保险属性,以及保险利益不确定性。最终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需要进行此次投保。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