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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为妇女权益撑起“检察保护伞”

为维护妇女权益,凝聚妇女权益保护共识,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参与全旗“妇女维权周法治宣传活动”,用公益诉讼为妇女权益撑起“检察保护伞”。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主要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条幅、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重点向群众解读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的相关职能。通过此次法律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了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后,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主动加强与妇联、公安、法院、卫健、民政、人社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完善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调查、专业支持等工作机制,形成妇女权益保护合力。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一)确认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权益或者侵害妇女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分配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益;

(二)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三)相关单位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四)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

(五)其他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情形。”

如果您身边存在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线索,欢迎拨打12309反映,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履职,为保护妇女权益作出检察贡献。

(朱敏成)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