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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加强流通监管 一化妆品经营单位被查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3月9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打击经营国家药监局通告不合格化妆品违法行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国家药监局通告不合格化妆品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及时向各旗县区转发了《通知》,并针对国家通告不合格化妆品,对全市化妆品批发市场开展了专项核查。

据介绍,此次核查以辖区从事化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为重点,对照国家药监局通告的不合格化妆品清单,主要从化妆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及是否建立台账等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整治销售使用过期、不合格化妆品及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违法行为。同时,向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敦促企业自查自纠,排查化解风险隐患。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截至3月1日,共检查了45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发现其中一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在售通告中的不合格化妆品,已在现场依法调查并移交给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温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