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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乌海机场荣获“第十届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3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文明社区(小区)的决定》,乌海机场榜上有名,荣获“第十届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乌海机场继获评“市级文明单位”之后,首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殊荣。

乌海机场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员工思想道德建设,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和体育活动,保障职工权益,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帮扶慰问、文明宣传、凝心工程、我为群众办实事、包联共建小区等多项创建活动,以强有力的行动创建文明、示范文明,充分展现了机场的责任担当、社会担当。

乌海机场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面取得的又一殊荣,标志着机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一个崭新的台阶。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的长期工作,乌海机场将再接再厉,不断创新,继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深化创建内涵,向新的、更高的目标迈进,为机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乌海机场:李娴)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