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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推动建设普惠型家庭教育服务体系

新华社客户端呼和浩特3月1日电(记者魏婧宇)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正大力推动盟市、旗县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机构,2023年建设1000所社区家长学校,到2025年,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牧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形成普惠型家庭教育服务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芳介绍说,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将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为契机,重点抓好落实家庭教育根本任务、推动家庭教育政策法规落细落实、建设普惠型家庭教育服务体系、打造专业化家庭教育支持体系、完善精准化家庭教育服务机制、构建全链条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这六项重点工作,汇聚各方力量参与家庭教育,推动内蒙古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为全力打造专业化家庭教育支持体系,内蒙古培育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人才,壮大家庭教育指导队伍;依托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组建家庭教育专家智库,为政策制定、课程开发、教材编写、队伍建设等提供智力支持。同时,加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吸纳检察官、法官、教师、儿童工作者、卫生保健、“五老”人员、专业社工、大学生等组成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让家庭教育支持体系更加多样、更加专业。

内蒙古还将不断完善精准化家庭教育服务机制,引导优质资源向农村牧区倾斜,促进区域和城乡资源均衡配置;依托妇女儿童之家、两类基地等公共场所,为留守、困境儿童、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等特殊需求儿童家庭提供精神慰藉、心理辅导指导服务;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区,城市流动人口集中地、城乡接合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区等重点地区,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责任编辑:朱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