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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规范 重精减 提速度内蒙古以“两优”行动力克“三慢”作风

自治区部署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以来,自治区党委编办、政务服务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各部门单位闻令而动,聚焦解决“三慢”问题持续发力,将职权事项能放则放,将保留职权事项工作流程深度优化,将环节、材料、时限能减尽减,用规范履职形成工作合力,用权力“减法”做出服务“加法”,用工作“简约度”跑出效率“加速度”。

抓“规范”,完善协同配合

专项行动中,各部门单位对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等,全覆盖自查自纠,实现了职权事项“大起底”。为找准“三慢”问题病灶,更好规范用权、全面履责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明确职责边界,完善协同配合机制,优化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分工,推动越界越权、推责揽权等问题解决,进一步理顺部门间权责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变“各自为政”为“握指成拳”。通过细化“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机关处室职责分工,优化内部办事流程,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有力推动机关高效运行。据统计,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将工作步骤“图表化”,简化办事程序13项,确保机关规范履职、全面履责,切实把专项行动成效转化为提升“三服务”工作的“推进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将各项工作职责分解到处室、细化到岗位、压实到人员,形成“两优”专项行动成果30项,推动各项工作迅速紧起来、动起来、跑起来。自治区检察院及直属单位理顺内部工作流程355项,有力提升了全系统运行的效率。

重“精减”,释放政策活力

各部门单位在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前提下,聚焦群众关心、基层关切,对基层管理更直接、更有效的职权事项做到应减尽减、应放尽放,真正让企业、群众感受到办事更便捷、更舒心。坚持分类施策、精准下放,同时跟进权力下放后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保障措施,避免权力“一放了之”,确保基层接得住、用得好,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减权不减责,放权不放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优化干部管理权限,简化干部管理程序,将562个处级领导岗位的任免权限下放给盟市和区直单位党委党组,实现干部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自治区本级行使的权力外全部下放盟市,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再取消各类证明149项,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事项的放权减权率达到81%,将本级的转移接续等22项医保经办业务权限下放到盟市,群众可就近选择到全区任何一家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提“速度”,优化再造流程

各部门单位切实强化速度意识,摒弃“以前我们一直这么做”的惯性思维,通过“换身份”“走流程”等方式,正反推演、追根溯源,着力找准制约工作效率、影响工作质量的堵点、卡点、难点,通过专项行动强化了“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养成,转变了思维模式、创新了工作思路、找准了提升方向,带起了能力建设的“快节奏”。优化工作流程,将能合并的合并、能取消的取消,大力简化办事程序、精减办事要件、压缩办事时限,有力实现机关行政效率提速、工作效能提升。自治区党委编办瞄准推动编制动态调整、提高编制资源配置效率,在取消下放16项职权事项的同时,对保留职权事项减环节38个、减材料34件、减时限268天。自治区住建厅优化精简108项职权事项,审批材料压减比例为74.59%;自治区农牧厅优化精简66项职权事项,审批时限压减比例为61.43%,压减幅度分别在全国省级部门位于前列。自治区红十字会对大病救助、造血干细胞捐献等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压缩办理时间,着力提升人道服务社会需求质效。

据统计,本次专项行动以来,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共梳理依申请职权事项2668项。其中,取消职权事项63项、下放职权事项434项;保留职权事项中,共减环节1532个、减材料3222件、减时限28077天,平均每个事项减环节1个、减材料1.5件、减时限13天。通过“两优”专项行动,实现了各项工作的规范、精减、提速,有力推动了“三慢”问题解决,以简政之道,开便民之门,切实提升了担当作为的质量和效率,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为内蒙古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锻造“硬作风”、打造“软实力”。(记者 刘晓冬)

[责任编辑: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