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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法涉路工程 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郝儒冰 通讯员 郭婷)2月2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十三支队了解到,2月以来,十三大队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对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下一步,十三支队各大队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检查打击力度,做到守路有责、守路尽责,努力让出行群众有一个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2月12日,十三支队十三大队四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G65高速K191+100M处时,发现公路左侧有正在施工的涉路工程,经询问得知,是当地供电部门委托施工队在进行跨越公路的施工作业,并未取得相关施工许可。记者了解到,未办理行政许可就擅自用顶管穿越公路,是一种严重的涉路违法行为,其行为会对公路行车安全造成重大危害。

对此,执法人员当即制止,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施工队立即停止施工,并严肃告诫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经过执法人员的严肃教育,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立即停止施工,当场表示待办理好相关许可手续后再进行施工,并承诺决不再做出损坏公路及其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杨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