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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法治建设无悔路 敢当公正司法铺路石——巴彦淖尔市法院优秀法官刘瑞君先进事迹

刘瑞君,女,1973年9月13日出生,汉族,自1998年12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工作。在法院工作的20余年,她始终踏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固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不变的为民情结,将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司法审判工作的一言一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乌拉特后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13年至2015年、2018年至2020年连续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荣获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

近年来,民商事审判已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手段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途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面对逐年上升的案件数量和审判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刘瑞君积极面对,一手抓办案进度,一手抓办案质量,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当作是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对待。

维护司法公正,必须有一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刘瑞君能够做到自身正、自身硬,不以案谋私,不枉法裁判,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自觉抵制审判行业的不正之风。

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刘瑞君潜心研究,根据自己的审判实际,积极撰写调研报告,并在《巴彦淖尔审判》等刊物上发表。如《乌拉特后旗法院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司法统计分析》、《从刑诉法的修改看中国人权保障变革》、《司法公开与媒体监督之冷思考》等,为司法审判工作贡献自己微薄之力。

刘瑞君同志出生于河套平原,成长于河套平原,河套平原这块土地养育成她纯朴、善良、诚实的品质,多年的司法工作,养成了她刚正、干练、果敢的性格,她淡泊名利、无怨无悔、踏实工作,甘当公正司法路上的铺路石。

(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