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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假警真拘留!一女子说谎被拘留10日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杨佳)2022年疫情期间,武川县公安局接到可镇居民郭某某报警,称其家中现金被盗,涉案金额约为14万元。她怀疑是家中所雇羊倌李某某作案后潜逃。

接到报警后,武川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分析研判,办案民警于次日凌晨在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将羊倌李某某找到。经询问得知,李某某不辞而别是因其与雇主郭某某产生矛盾,遂离开原雇主家寻找新的工作,其本人从未实施过盗窃行为。

经过办案民警查证以及对报警人郭某某进行谈话教育,郭某某最终向民警坦白,家中并未丢失任何财物,只因其与所雇羊倌李某某发生矛盾,李某某不辞而别,家中牲畜无人打理,所以想通过报假警的方式让公安机关帮助其将羊倌李某某找回,继续看管牲畜。

最终,郭某某因谎报警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武川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因当时正值新冠病毒流行时期,一直未予执行。2023年2月14日,郭某某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如图)。郭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报假警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宝华]